来源:郑州郑飞医院
一、实施时间
即日起--2017年11月30日
二、实施范围
二七辖区
三、筛查对象及资格认定
夫妇至少一方具有二七区户籍或夫妇双方非二七区户籍但女方在本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筛查时居住证已签发6个月以上)。接受免费服务的孕妇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男方为二七区户籍、女方非二七区户籍的,另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在本区6个月以上的非二七区户籍孕妇,接受免费服务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七区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免费筛查项目
1.血清生化免疫筛查:对分娩年龄小于35周岁、妊娠15~20+6周的孕妇免费进行1次针对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的血清生化免疫筛查。
2.超声筛查:孕早期彩色超声筛查(孕11~13+6周NT检查)。
五、免费筛查机构
郑州郑飞医院
【热点关注】如果孕妇已经做过相关检查,就没法享受这免费的好政策了吗?
好消息是,只要是今年在定点服务机构检查过的,在9月30日前都可以报销。
《方案》指出,在2017年1月1日至当地定点服务机构筛查工作开始前,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在本省医疗卫生机构自费接受本实施方案规定的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的,于2017年9月30日前由服务对象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或本人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男方为本省户籍、女方为非二七区户籍的,另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在本省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另需携带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诊疗病历本、检测诊断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和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缴费凭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承担筛查任务的定点服务机构,按照免费服务项目的经费结算标准审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