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
死胎?
妊娠20周以后,胎死宫内称死胎,大约每两百个怀孕案例之中有一例。(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死亡者称为死产,亦属死胎之一种。)
由于大约半数的死胎案例妊娠时期根本没有任何征兆显示存在问题,所以多数父母是在有效没意识到的情况下丧失胎儿。胎儿死亡的两个星期之内一般能自然娩出,选择等待自然娩出对孕妇的健康没有多大的风险。如果孕妇选择等待自然娩出但两周过后仍毫无动静,较好还是进行人工引产,因为时间长了就有凝血的危险。
造成死胎综合症的原因是什么?
所谓胎死腹中是指胎儿出生前在子宫内就已经死亡的状况。导致胎死腹中的原因相当多,较常见的包括:
1、母体的疾病:糖尿病;高血压,不论是怀孕之前就有高血压,或是怀孕引起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败血病,或是其他原因引起的休克。
2、宝宝本身的问题:染色体异常和先天性畸形;感染:病毒感染或是细菌感染;胎儿免疫溶血疾病;脐带意外:脐带脱出、脐带扭结、期待栓塞;代谢异常。
3、生产过程的问题:胎儿窘迫或是胎儿窒息等等。
4、胎盘因素:胎盘早期剥离;胎盘功能不足;过期妊娠;前置胎盘;双胞胎输血综合征;母儿血型不和。
5、环境的问题:环境毒物;药物等等。
“胎死腹中”后的处理
通常确定胎死腹中以后,医师就会进行适当的处理,通常会进行引产。大部分的胎死腹中,都可以经由阴道自然生产,并不需要开刀。如果死胎留在子宫内太久没有处理,会对母体产生不利的影响。通常胎死腹中的时间超过四个星期以上,孕妇就会出现血液凝固功能受损的并发症。
胎死腹中的引产过程和自然产生差不多,但是因为胎儿较小,所以出血的情形会比足月生产小,恢复也会较快。所以如果没有其他的问题,避孕3-6个月,就可以考虑再度怀孕。但是如果有异常的情形,例如高血压或是糖尿病,可能需要经过一番调养以后,再考虑怀孕。